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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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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02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搞好顶层设计”建议的答复

针对机构改革后规章制度不健全、机构不完善等问题,我厅加快出台规章制度、理顺机制、抓好规划编制,农田建设工作逐步规范。

一是完善农田项目管理。我厅陆续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黔农发〔201959号)《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工程技术指南》(黔农函〔20192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农发〔20191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等10多个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9222号),为开展农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动理顺基层机构问题。今年5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田建设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形成了《贵州省农田建设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69日,我厅邀请民进贵州省委员会、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等单位有关同志共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研究全省农田建设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解决对策和提案回复工作。省委编办会办意见提出,2018年,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我厅。市县两级按照同样要求,将相关部门的农田建设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机构改革中人员划转、编制配备等工作,由地方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省人社厅与会同志表示,在有空岗前提下,对符合条件技术人员按要求可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是抓好规划编制。当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进度及分解我省建设任务,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议的答复    

一是完善激励评价。参照农业农村部做法,2019年我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并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对各市(州)2018-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因素。

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中界定了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了规划编制、申报与审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环节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制度,加强项目督促指导、绩效评价和管理培训,强化廉政建设,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及时提醒、堵塞漏洞。

三、关于“抓好‘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建议的答复

为全面摸清我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和管护利用情况,2019年我厅印发了工作通知,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开展了全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至20204月底已完成全省92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初步评估工作,并上报农业农村部。20205月中旬,我厅要求各县对已上报成果再次进行复核,目前已完成84个县级行政区域复核工作。

四、关于“创新投融资模式”建议的答复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与省财政厅对接,争取财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落实资金保障。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9222号),确定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由中央和省级补助1500/亩,并鼓励各地整合相关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0年,省财政厅在及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分别就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154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和144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6万亩)高标准农田下达了67893万元和5751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在《贵州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鼓励各地在国家和省补助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创新投融资模式,筹集更多资金投入农田建设。鼓励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进行投入。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省财政厅会办意见提出,待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后,将对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规定予以支持。

五、关于“加强管护”建议的答复

一是精准指导产业发展。我厅将深入实施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基础上,鼓励各地统筹考虑当地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今年以来,我厅通过开展厅长包片、处长包县等方式,加强对各地粮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农田督促指导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紧密结合,建成农田能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积极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有关要求,指导各市(州)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三是强化工程管护。及时了解农田建设现状,去年12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情况调研。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完成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起草和高标准农田国家标志意见征求工作。下步,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谁受益,谁维修的管护原则,督促各地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已建成农田水利工程能持续发挥效益。

贵委提案对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很强的体系性指导意义,我厅将在工作中认真吸纳、推动落实。再次感谢贵委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616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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