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00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体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企业联合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工信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科学规划引领加工产业链式发展”的答复
“十三五”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在做大做强第一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延伸产业链条、助推三产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加工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全省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近6000家,总产值6669.03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产值比2015年分别增长33.15%、15.23%;目前,我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1.53:1,加工转化率为51%,初步构建形成与农业产业相匹配的加工业体系和加工能力。二是“五张名片”逐步擦亮。近年来我省烟、酒、茶、药、特色食品五大类产品迅速发展,形成了贵州农产品加工业的“五张名片”。酒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医药制造、特色食品、茶产业总产值分别占加工总产值的39.7%、14.3%、12.2%、16.73%、2.42%。三是集群发展开始起步。全省现有省级农业园区50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成为要素集聚、产业融合、三产联动发展的重要平台。2020年,贵州朝天椒产业集群入选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2021年,贵州肉牛、贵州山地食用菌入选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大力推进贵州绿茶发展,黔茶联盟整合136家茶企集群式发展,“贵州绿茶”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成为全国唯一省级茶叶区域农产品地理标志。“老干妈”、“黔五福”、“贵三红”等产品品牌知名度逐步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制定《贵州省乡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引导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新技术引进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梯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
二、关于“加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力度”的答复
近年来,贵州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家庭农场迅速发展。2019年,我省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调整为名录管理,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引导意愿强烈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2020年,全省进入名录系统家庭农场29286个,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场1729个(含省级652个),经营土地面积157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约为54亩,经营总收入40.8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13.94万元。2021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省市县三级示范创建力度,2025年培育发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3000家以上”的目标。二是农民合作社有序发展。2020年,省级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农领办〔2020〕2号),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和质量提升,优化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力度,带动能力逐步增强,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共6.52万个、注册资本1300亿元,生产服务范围覆盖了粮食、茶叶、蔬菜、生态畜牧、水果、中药材等产业。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全省有国家级示范社179个、省级示范社3014个。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方式,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273万个,合作社共计流转土地550万亩。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政策,出台《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培育行动方案》,把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管理,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三、关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发展产地初加工”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引导各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产业规模、市场供需、技术力量等实际,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初加工。2019年,我省家庭农场获得中央财政资金780万元支持,2021年,获得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0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改善基础设施和补助采购生产资料。2021年,拟安排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2887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优先支持粮食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社员培训、标准化生产、产品营销及为社员提供各种技术服务等。2020年,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我省将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作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承接主体。2020年,我省获批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5711亿元,建设目标500个,实际建成658个。2021年,中央财政下拨资金3.027亿元,支持500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900个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下一步,我厅将制定出台《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培育行动方案》,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积极争取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财政优先支持范畴,争取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用地需求。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
四、关于“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答复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工信厅等省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积极开展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2020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83号),组织对916家省级龙头企业开展运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好“退一补一”相关工作,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队伍健康发展。2021年,组织各地推荐15家龙头企业申报第七批农产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176家,其中,国家级35家。二是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2021年,印发《推进全省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重点培育16家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3月27日,与省工信厅等省直部门联合组织举办了全省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产品推荐活动。2021年4月,举办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百强推介暨百强国龙进贵州活动,引进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现场签约项目32个,金额达102.9亿元。省工信厅纵深推进“双千”工程。2020-2021年,遴选20家龙头、72家高成长性企业进入省级千企改造名单进行重点培育,安排产业振兴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91个食品项目;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6230万元,支持56个项目。推动总投资 317.44 亿元的464个项目加快建设,建成后形成产能591.65万吨。赴江苏、上海、广东、广西等地开展生态特色食品招商推介,共引进生态特色食品加工项目191个。三是着力构建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体。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下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18〕67号),并于2019年下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资金5000万元,支持观山湖区等17个县(市、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发展茶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业、水果、中药材、生态渔业和辣椒8大特色产业中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加工设备及冷链物流的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省工信厅制定《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体试点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整合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计划选择铜仁贵茶集团、遵义红赤水集团作为联合体试点开展培育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强化部门协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支持各地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梯队。一是出台《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初加工,加快推进原材料基地建设。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大力改进技术装备,引导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跨区域整合行业资源,促进特色农产品深度开发加工。三是出台《贵州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奋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有力支撑。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