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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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字〔2022〕117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12号提案的答复
杨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完善顶层设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印发省委一号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补齐乡村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设立“四化发展基金”,其中,出资45亿元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2022年,继续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45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成立贵州省“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812家民营企业在20个重点帮扶县开展帮扶,其中,广东民营企业492家,省内企业320家。依托粤黔东西部协作机制,协调引导广东企业参与我省乡村振兴。截至2021年底,累计推动广东省1033家企业结对帮扶我省1412个村,354个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我省393个村。协调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会员企业与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5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建立帮扶结对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二、关于强化要素保障,弥补供给不足
近年来,省直各部门强化部门联动,聚集资源要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共同推动乡村振兴。一是用地方面。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3个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保障合理用地需求。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山地优势特色产业。稳步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结湄潭“五定五明”(定组织明确入市主体、定地块明确产权归属、定途径明确入市方式、定平台明确交易市场、定比例明确效益分配)改革工作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组织息烽、汇川、平坝等 12 个县(区)及“9+3”贫困县作为试点县开展入市探索。二是基础设施方面。省财政厅加大坝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入,从2020年起,省财政厅每年预算安排5亿元,专项用于500亩以上坝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和产值奖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1500元/亩补助标准,2021年,下达补助资金37.7亿元;2022年截至5月,已下达补助资金32.43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新建260万亩高标准农田。夯实冷链物流基础设施,2021年,下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资金3.03亿元,支持697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2021年,我省下达各市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9.27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已下达152.48亿元。三是产业链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全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纵向延长产业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2021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55.8%。横向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四是人才建设方面。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6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分别赴河南、山东考察1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赴江苏、浙江学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开拓视野和思路,找差距、补短板。举办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加工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印发《贵州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把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纳入培训对象,培训人员2.2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集聚资源要素,引导更多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三、关于加大财税投入、推进“三产融合”
近年来,我省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政策,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支持。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农业产业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业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资金共计8.41亿元,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创新设立专项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聚焦主导产业发展。2021年,投放农业基金55.33亿元。2022年1-5月,农业基金已投项目21个,21家企业获得15.29亿元基金支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省市县三级示范创建力度。2021年,下达家庭农场扶持资金1400万元,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资金1-3万元,690个家庭农场获得支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108个家庭农场获得金融支持6851.79万元。64个家庭农场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获得补助资金1761万元。2022年印发《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1000个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截止2022年3月,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6.41万户、投资总额0.13万亿元。二是提供融资便利。2021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组建省融资再担保公司,聚焦主业,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优化升级银担风险政策,进一步降低费率、提高业务贷款限额、提升省级风险补偿比例。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2021年,省农担公司已为1332家农业企业主体提供担保,在保余额19.11亿元,为341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主体提供担保,在保余额7.24亿元。2022年,省农担公司推进“乡村振兴贷”、“直通车”等一系列的融资担保产品,并积极对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设计更具针对性的融资担保产品,构建龙头企业一带多模式、产业集群互助模式等各种创新形式的担保产品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为支持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景小金;联系电话:0851-8528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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