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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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字〔2023〕54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26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届:
你界别提出的《关于恢复举办“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的建议》收悉。感谢你界别对我省农业会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筹办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的建议。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自2011年至2019年已成功举办9届。根据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清组函〔2019〕150号)“2019年12月31日前党政机关退出主办”的要求,2020年起,不得再投入财政资金支持,且不得以支持、协办、指导、赞助等方式参与举办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受疫情原因影响,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市场化办会未能如期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化发展关系”要求,会同贵阳市人民政府,尽快研究启动恢复举办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
二、关于减轻财政压力,市场化办展的建议。2014年以来,我们会同贵阳市人民政府,不断探索市场化式举办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模式,逐年减少办会办展财政投入,通过市场化招商、招展等方式筹措办会办展资金,推动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市场化。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不再投入财政资金”的要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将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交由行业协会或企业按照市场规则独立运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全兴;联系电话:8528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