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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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财政局、农委,省直管县财政局、农牧(农业、农扶、农林)局:

根据农业部2011年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总体布置,结合我省2010年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经验和生产实际,我省决定加大力度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为保证完成农业部下达我省的高产创建目标任务,我省决定在中央投资的基础上,增加高产创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现将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共3260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目标任务和实施单位

全省在70个县(市、区、特区)组织实施粮油高产创建项目,创建万亩连片示范104个(其中水稻32个,玉米26个(省级2个)、大豆2个、小麦6个、马铃薯19个、油菜19个)、整乡推进20个。具体示范县、实施单位、目标任务见省农委批复,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示范县、实施单位和配套资金下达计划见附件。

二、经费安排与使用范围

此次下达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260万元。用于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补助,水稻、玉米、马铃薯部级万亩连片示范县每个分别安排省级资金4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2个省建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每片补助50万元;整乡推进每个安排省级资金15万元。马铃薯高产创建项目下达资金为2011-2012年度实施补助。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方面。

(一)技术推广。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对项目区基层农技人员蹲点工作补助。

(二)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物化补贴。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此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资金的80%。

(四)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三、项目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挪用。各市(州、地)农委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批转的《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农委对各县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批复、《2011年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好项目。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财务处、粮油处、省农技总站)。

附件:1、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整乡推进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2、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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