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粮食增产工程与高产创建中期交叉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1]161号)
各市(州、地)农委:
为了加强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管理,交流各地经验,开展观摩学习,提高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次全省性粮食增产工程与高产创建中期交叉检查与观摩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的组成
分组:每个市(州、地)为一组,共九个组。成员构成:各市(州、地)农委分管领导、农技站长各一名,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组长由各市(州、地)农委分管领导担任。
二、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的确定
各组采取交叉方式进行检查,遵义市检查铜仁地区,铜仁地区检查六盘水市,黔东南州检查遵义市,毕节地区检查黔南州,黔西南州检查毕节地区,贵阳市检查安顺市,六盘水市检查贵阳市,安顺市检查黔西南州,黔南州检查黔东南州。
粮食增产工程每个市(州、地)抽查2个县项目区。县项目区中县级示范样板必查,再抽查2个乡级示范样板,5户科技示范户。高产创建每个市(州、地)抽查3个示范片以上。
时间确定:各组应于8月15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具体时间由被查粮市(州、地)提出检查时间段报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检查组长共同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三、中期检查内容
粮食增产工程主要检查五个方面:一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安排在边远贫困、中低产地区;二查项目规模是否完成;三查组织措施落实情况,看是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是否举全局力量协作抓实施、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是否到位等;四查县乡级示范点样板和科技示范户落实情况;五查项目技术到位率和规范化程度是否达到要求,当前重点查密度和病虫防治;六查其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并按附表要求进行评分。
高产创建主要检查六个方面:一查项目规模是否完成;二查技术到位率和规范化程度是否达到要求;三查组织领导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看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是否举全局力量协作抓实施;四查培训和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等;五查资料档案是否建全;六查其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并按附表要求进行评分。
检查完成后各小组应于8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交省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技总站邮箱:gzsnj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