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的通知(黔农发【2012】4号)
各市(州)农委:
为落实国家和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的发展,完成1150万吨目标任务,省农委决定加大力度组织实施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和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增产工程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粮食增产工程以示范推广杂交良种和主体技术为核心,配套推广综合增产技术,不断优化水稻和玉米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水稻增产工程以推广杂交水稻良种和旱育稀植栽培技术为核心,配套应用规范化栽插技术、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玉米增产工程以推广杂交玉米良种和育苗移栽技术为核心,配套宽窄行单株定向栽培、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项目实施中要突出组织工作模式的创新,要加强部门间合作,加强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粮食大户的协作,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要突出优质稻、优质专用玉米的产业化开发;要积极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专用肥,轻型栽培技术。
(二)项目实施范围与面积
粮食增产工程重点安排在中低产和边远落后地区实施,实现平衡增产。全省粮食增产工程共计划实施1200万亩,水稻和玉米各600万亩。各市(州)农委根据本地区各县(市、区、特区)申报情况和2011年各县(市、区)项目完成情况确定,县(市、区、特区)的申报计划任务。
(三)项目主要考核目标
项目平均单产比项目区实施前三年增产10%以上。项目区“两杂”良种普及率达100%;水稻旱育稀植和玉米育苗移栽两项主体技术普及率达100%以上;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配套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旱育保姆、生态旱育秧、玉米种子包衣覆盖率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实施县(市、区)均需兴办县级水稻和玉米示范样板点各1个、面积100亩以上,涉及乡镇兴办乡级示范样板点2个、面积50亩以上,并在面上培育20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县级示范样板水稻平均亩产
面上科技示范户水稻和玉米实施县每万亩面积不少于100户,每户面积2亩以上。技术培训每万亩实施面积骨干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一般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示范样板要有宣传标牌,科技示范户要有插牌,每县编写宣传简报10期以上,并在县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报到5次以上。
(四)项目补助标准与用途
粮食增产工程每亩补助经费7元,全省共计8400万元,市(州)农委自留工作监管经费不得高于补助经费的3%。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示范样板示范条件的建设补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物化技术的补助;二是用于基层技术员和示范样板的科技培训、编印培训资料,技术员开展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三是用于项目实施必需的管理费用。其中用于物化的补贴的比例不低于80%。
(五)项目实施单位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林、农村)局。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
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由各市(州)农委组织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于2012年1月31日前按一式1份报送省农委农技推广总站,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档。
(二)项目审批
由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评审后,批复实施。
附件: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