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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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试点名称 :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实施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实施地点:贵州省

         联系人:卢熙莎    联系电话:(0851)85281035

         编写人员:卢熙莎  罗嵩  罗富刚  刘安凯  党先林  蔡林钋  葛磊  龙显静




目 录


第一章试点摘要................................. 1

第二章试点条件................................. 4

第三章试点示范内容............................ 10

第四章试点实施步骤............................ 13

第五章资金使用安排............................ 16

第六章进度安排................................ 18

第七章社会经济效益............................ 20

第八章保障措施................................ 22



第一章试点摘要


一、试点名称

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二、实施单位

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组织实施,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实施地点

贵州省水城县、纳雍县、正安县、榕江县、册亨县、沿河县、台江县、江口县、松桃县、桐梓县、关岭县、兴仁县、六枝特区、平坝县、龙里县、湄潭县、思南县、西秀区、凤冈县、义龙新区。

四、建设期限

2017年—2018年。

五、试点内容

以贵州省各试点区省级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多功能性,着力发展休闲农业、农业文化产业。以培育试点区多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目标,同步开展产业扶贫,助力绿色农产品“泉涌”式发展,助推我省农产品“风行天下”。

六、指导思想

试点工作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等国家有关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为指南,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贵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

七、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

2.《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

3.《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

6.《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6〕833号);

7.《农业部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农财发〔2014〕93号);

8.《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推动三农新跨越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号)

9.《贵州省委 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黔党发〔2016〕2号);

10.《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办发〔2016〕2号);

11.《贵州省委 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12.《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式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35号)



第二章试点条件

一、贵州农业概况

贵州省位于云贵高原东部,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境内高原山地居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地貌概括分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耕地面积6815.84万亩。贵州农业人口和农业产业比重较大,“三农”工作极为重要。

贵州农业资源富集。属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丰富、雨热同季,水热条件总体上对农业生产有利。各地年平均气温在10-20℃之间,年降水量在850-1600毫米之间,在秋收作物生长期(4-9月)太阳辐射较多,占全年辐射总量的60-70%。复杂多样的生态环境,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优势突出。栽培的粮食、油料、经济作物有30多种,水果品种400余种,可食用的野生淀粉植物、油脂植物、维生素植物主要种类500多种,天然优良牧草260多种,畜禽品种37个,有享誉国内外“地道药材”32种,是中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也是茶叶的原产地。同时,高海拔气候特征使贵州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干物质等营养成分的积累,具备发展夏秋蔬菜等的独特优势;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深度切割,地表落差大,对疫病传播阻隔有很大帮助,病虫灾害相对较少。生态环境良好,耕地、水源和大气受工业及城市“三废”污染较少,具有发展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水果、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优势和潜力,正在逐步形成全国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贵州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这一主线,在巩固发展传统产业的同时,立足气候、生物和资源多样性的特点,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念好“山字经”,种出“摇钱树”,打好特色牌,积极探索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在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产业发展基础

(一)优势特色产业基础良好。贵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势头好、市场接受度高,一批产业已在全国占据一定优势地位,茶叶、辣椒、火龙果、薏仁等面积位居全国首位。无公害绿色有机品牌享誉全国,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567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67个,329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83个农产品获地理标志认证,绿色有机无公害的品牌享誉全国。特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突破口和主渠道。

(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2017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含烟酒)总产值计划完成产值3400亿元,实现15%的增长目标。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以优质农产品资源为依托的特色食品加工和民族制药业等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并呈现出向精深加工、生物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趋势,初步形成以园区为载体的加工集聚、企业集群的发展格局,为承接一产、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发挥了引领作用。

(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井喷”增长。截止2017年8月,乡村旅游接待人数3.5亿人次,旅游收入3140.58亿元,同比2016年分别增长36.6%、40.1%。创建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县)110家、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家、中国美丽田园15家、中国最美休闲乡村13家、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十大精品线路1条,40家省级农业园区被列入旅游景区。

(四)农业园区建设硕果累累。目前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到410个,园区在先进技术应用、资金集聚等方面的作用正在显现。园区从单纯发展种植、养殖拓展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休闲旅游等二三产业。有334个园区以农业生产和加工为主,融合流通、休闲农业和小城镇建设功能。园区建设增强了农业产业发展的驱动力,为农业产业升级创造了条件,成为农业产业集群、要素集聚、开放合作、示范带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继续发展增加省级农业园区数量的同时,全面提升农业园区发展质量,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建立健全物流配送、新产品研发等设施体系,把园区建成集生产、加工、营销、科技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拓展农业园区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

(五)新农村建设蓬勃发展。贵州是“四在农家”新农村建设的发源地,新农村建设成为贵州三农工作的靓丽名片,刘云山同志在视察我省时指出:“湄潭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拥护,是我见过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中最过硬的”。近年来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培育打造了一批山水林田路寨房配套,产村景旅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为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各地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了一些成功的融合模式。水城县公司+合作社+基地发展猕猴桃、盘县娘娘山农旅一体的产业融合模式,完善了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农民的增收渠道不是简单的土地流转和务工收入,而是通过股份合作,参与农业经营、合理分享收益。六盘水市探索的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模式,激发了三产融合发展的体制活力。工作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通过‘三变’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有效利用起来,给农民创造财富”。“三变”机制让新型主体和农民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有效整合了各种资源要素,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极大地推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七)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我们下大力气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财政奖补、金融扶持、技改补助、集群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全省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686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700余个、国家级龙头企业25个;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8879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运行方式不断丰富和巩固,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拉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力量。


第三章试点示范内容


一、试点思路

以产业为基础、园区为平台、企业为龙头、农民为主体、利益联结为纽带,实施全境域发展、全产业推进、全要素提升,创新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构建“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

二、试点目标

围绕茶叶、蔬菜、精品水果、畜牧业、薏仁米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17年,总体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20个,其中,巩固一批2016年试点效果较好,可持续能力较强、可推广复制性高的试点;新增一批产业融合基础条件好、金融支农创新亮点多的试点,通过3-5年的努力,在试点区域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三、试点任务

(一)创新完善“政府引导、金融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园区建成集生产、加工、营销、科技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把农业园区建成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实现由省级农业园区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跃升。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强化省市县财政资金整合配套,支持试点县建立投资平台、风险保证机制和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集聚和杠杆效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发展农村产业。

(二)创新“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按照产业园区化和园区产业化发展理念,省市县协同推进农业园区平台建设,加速要素资源集聚,拓展农业功能,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园区+产业基地+加工集群+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村‘三变’”融合发展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山地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全国山区省份探索一条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与农村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路径。

(三)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基地、加工、品牌创建、营销渠道、现代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开展建设。

四、试点范围

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择出水城县、纳雍县、正安县、榕江县、册亨县、沿河县、台江县、江口县、松桃县、桐梓县、关岭县、兴仁县、六枝特区、平坝县、龙里县、湄潭县、思南县、西秀区、凤冈县、义龙新区共20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各试点县细化建设内容,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经省农委批复后实施。


第四章试点实施步骤

一、试点县选择

(一)答辩申报。答辩工作由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采取公开答辩、竞争立项、现场考察的方式,择优选择答辩成绩排名前20位的项目县开展试点。4月25日下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通知。

要求:1、试点巩固县:6个试点名额指标,在2016年开展试点的11个县中选拔;2、试点新增县:14个试点名额指标,组织全省9市州、贵安新区推荐县开展竞争立项答辩,根据专家评分排序,结合现场考评情况,建立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项目库,在其中综合测评结果较好的县中产生。

(二)答辩组织。

1.专家组成。政策管理、行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选取9名相关专家组成答辩专家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评分标准。从条件成熟性、措施可行性、地方重视性、思路连贯性、模式创新性、任务明确性、答辩精准性、材料完整性几个方面设定具体评分指标,根据权重设定各指标的分值,满分100分。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答辩要求。相关县主要领导作为主答辩人,农业、财政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答辩组,答辩顺序根据当天抽签随机确定。

(三)决策立项。综合竞争立项答辩成绩和现场考察结束后的名次,确定水城县、纳雍县、正安县、榕江县、册亨县、沿河县、台江县、江口县、松桃县、桐梓县、关岭县、兴仁县、六枝特区、平坝县、龙里县、湄潭县、思南县、西秀区、凤冈县、义龙新区共20个县(区)实施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二、组织实施

(一)方案批复。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答辩和现场考察结果,批复实施方案并下达资金文件。

(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批复后,组织各试点县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跟踪督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次年试点选择的重要依据。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四)年底总结。对试点工作进展、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三、验收与绩效考评

(一)验收申请。试点建设任务完成后,各试点县及时做好项目自查总结工作,完成项目审计,通过市(州)初验合格后,向省农委提出验收申请(附验收汇编资料)。

(二)材料初核。省农委组成验收专家组,先对验收汇编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整改完善建议,待内业资料总体完善后,到现场开展实地验收。

(三)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严格对照试点批复和实施方案内容,逐项验收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将验收汇编资料与原始文件、原始会计凭证等进行核对。

(四)试点结题。通过验收的,出具验收意见。

(五)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现场验收情况、资料完善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集中对试点县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选择参与竞争立项试点县的重要依据。

(六)总结上报。形成试点总结报告,将贵州省试点情况报农业部、财政部。


第五章资金使用安排


一、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其中:

(一)中央财政资金1.087亿元。

(二)省级财政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配套投入1.313亿元(项目跨年度实施,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分批配套)。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金融支农多种有效、实用、可推广的融资撬动方式,对有条件的试点引入农业领域政府PPP合作模式,重点发展农产品流通、直供直销、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冷链配套设施、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三品一标建设及休闲农业提升等。

三、资金使用安排

(一)总体原则。安排用于主导产业的资金不低于80%,主要支持环节为建立标准化基地、种繁基地、农产品加工体系搭建、农业保险、生态循环和农业领域PPP模式的探索应用、金融创新等,20%以上的资金形成与农民尤其是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助推贵州脱贫攻坚战略行动。

(二)具体安排。各县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支出内容,并附相关测算标准和依据,作为资金安排的主要考量。各县明确项目资金整合的渠道和目标,整合县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撬动金融社会资金集中投入。


第六章进度安排

一、建设期限

2017年8月按要求编写试点实施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试点实施期限为1年。

二、进度安排

(一)4月25日省财政厅、省农委下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5月初各市(州)反馈答辩组名单,并报送答辩材料。

(三)5月中旬起举办贵州省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竞争立项答辩工作。

(四)8月份起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申报试点进行现场考察及实施方案评审批复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组织各试点县启动实施。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五)实施方案批复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与审计、市州初验工作,提请省农委验收。期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六)中期检查。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进度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次年选择试点的重要依据。

(七)提请省农委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

(八)验收后两个星期内,完成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

三、工作进度表

试点工作内容

2017

2018

4月

5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试点县推荐

















竞争立项答辩

















实施方案批复

















完成试点内容

















市、州级初验

















省级验收

















绩效考评

















试点总结上报




















第七章社会经济效益


一、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用现代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竞争力,发展农村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组织形式,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形成长期的契约关系,促进资源资产化、农民股东化,完善了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让广大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效益,是助推贵州省脱贫攻坚战略行动的有效路径,对于推动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民族地区发展、贵州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济效益

通过推进贵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优化配置各类要素,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分解、重构和功能升级,引发产业功能、形态、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的重大变化,实现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经营集约,共享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和分工协作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转变生产方式,缩短供求双方距离,提升产业链整体协同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由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和附加值,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丰富农业农村发展内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村落功能和农村环境,活跃农村经济。




第八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省农委主任袁家榆任组长,省农委副主任徐天才任副组长,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和督查,制定和落实试点建设所需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袁家榆省农委主任

副组长:徐天才省农委副主任

成员:卢熙莎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陈景德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杨泽琼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处长

方雷明省农委园区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财务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由财务处处长卢熙莎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园区处、能源处等部门共同参与,省财政厅农业处全力配合,各部门专人负责。

(二)成立试点工作实施小组

成立省农委财务处处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全面做好试点实施中的各项工作。

组长:卢熙莎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成员:罗嵩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

罗富刚省农委财务处副调研员

杨绪海省农委园区处副处长

罗仕跃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副处长

张焰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主任科员

刘安凯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党先林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蔡林钋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葛磊省农委财务处会计师

龙显静省农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各试点县领导小组组长

二、强化跟踪问效

(一)加强试点监管

省、市农财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试点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各试点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及建设质量。省农委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建设单位解决相关技术难题。县级农财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分类做好相关文件、报告、公示材料、图片、票据等原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验收总结和绩效考评

为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农财主管部门在收悉试点县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农财相关部门专家,对照试点批复内容,逐一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实施情况好,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较好示范带动效应的试点县,省级农、财主管部门在绩效考评时,要将其成功经验、成功做法进行很好地总结和示范推广,并在今后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继续予以倾斜和扶持。对试点实施情况不理想,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将采取末位淘汰制度,不再安排次年试点。对未完成试点建设内容,违规、挪用、截留试点资金的,将不予验收和绩效考评;经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省级财政部门收回试点资金,全省通报批评,停止安排该试点县次年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

三、强化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贵州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村“三变”改革、支持重点产业裂变发展和突破发展、加大金融支农创新等方面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在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报批等各个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坚持“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土地林地流转鼓励政策,通过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给予适当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支持。

四、强化资金整合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省级财政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配套投入1.113亿元,重点投向各试点县农业产业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试点县有效统筹整合交通、扶贫、水利、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国土整治、旅游、小水利、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建设。以发行债券、基金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放大投入,形成多渠道、多途径的资金来源,有效推动贵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

五、强化财务管理

督促试点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试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效益的充分发挥。

(一)资金使用和管理。试点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及管理,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档案资料管理。试点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报告、公示材料、图片、票据、建设记录等原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三)项目审计。县级审计部门出具或认可的审计结论是试点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项目建设完成,建设单位必须进行项目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