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挥了积极示范引领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育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镇(乡,下同)为载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培育,多要素聚集,支持建设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一是聚焦主业、集群发展。壮大主导产业,聚合资源要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激活一方经济,带富一方百姓。二是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作用,引导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积极参与,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格局。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建设内容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着眼全产业链培育,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示范镇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调动广大农户发展乡村产业的积极性。鼓励各地创新形式,将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是助力产业脱贫攻坚。发挥中央财政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探索适宜贫困地区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收益链,让贫困户尤其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充分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助力脱贫攻坚。
(二)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建设内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鼓励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三、建设条件及推荐程序
(一)建设条件
申请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镇两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意愿强烈,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东、中、西部地区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3亿元、2亿元、1亿元以上(国家贫困县及西藏自治区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
3.产业融合示范带动。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镇域内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贫困县及西藏自治区不作要求)。
4.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区位优势明显,功能定位清晰,发展目标明确,有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原料基地、加工转化、仓储流通、服务配套等布局合理。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
5.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有关建设条件。
(二)推荐程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名额控制指标(附件1)。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名额控制指标,按规范程序遴选确定后,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荐拟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名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各省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组织审查备案。通过审查的农业产业强镇,以两部文件予以公布;未通过审查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各省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单,要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1个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名额控制指标在5个以上(含5个)的省份,以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含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荐数量须占全省总量的20%以上。鼓励山东、四川、河南省在控制指标内,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个配套设施齐全、服务能力强、入住主体多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所在乡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相关建设条件可适当调整,具体建设方案须提前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沟通。
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如实填写《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3),于4月26日前将两部门推荐文件及附件2、3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查备案(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一式3份)。此外,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还需以PDF格式发送邮箱nycyqz@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程序,及时印发省级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并完善配套制度。要压实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确保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省财政厅要强化资金落实和政策监督,省农业农村厅(委、局)计划财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统筹,乡村产业发展部门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研究细化具体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县、乡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大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加快建设,严禁产生“大棚房”问题,严禁楼堂馆所建设,严禁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全面展示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成效,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
乡村产业发展司曹宇,电话010-59192797
计划财务司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
(二)财政部
农业司李超,电话010-68551480
附件:1.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额控制指标
2.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样式)
3.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样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3月日
附件1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额控制指标
序号地区控制指标(个)1北京2 2天津2 3河北154山西6 5内蒙古9 6辽宁8 7吉林9 8黑龙江16 9上海2 10江苏1511浙江712安徽12 13福建8 14江西9 15山东2316河南2117湖北14 18湖南1319广东1220广西10 21海南2 22重庆5 23四川2224贵州9 25云南12 26西藏2 27陕西9 28甘肃7 29青海3 30宁夏2 31新疆8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 3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 34广东省农垦总局2 合计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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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样式) | |||||
镇(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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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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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面积 |
人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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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主导产业 |
1 |
2 | |||
2018年农业产值(亿元) |
主导产业产值(亿元) |
1 | |||
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亿元) |
2 | ||||
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 |
镇域内农业产业化 |
国家级个 | |||
省级个 | |||||
地市级个 | |||||
主要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情况(附证明材料) |
绿色食品认证 □有 □无 | ||||
有机食品认证 □有 □无 | |||||
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 □有 □无 | |||||
有无编制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
□有 □无 | ||||
县级相关支持政策情况(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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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居民 |
县级农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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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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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 发展情况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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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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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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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 ||||
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 | ||||
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 |
附件3
(样式)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实
施
方
案
***省(区、市)***市
***县(市、区)***镇(乡)
2019年**月**日
一、镇(乡)基本情况
包括示范建设镇区域范围、镇(乡)基本发展情况等。
二、乡村产业发展条件
包括主导产业、产业融合、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
三、思路目标
包括项目实施思路、任务目标等。
四、规划布局
包括区域内农业产业规划、发展思路等。
五、建设内容
包括承担主体、实施内容等方面。
六、资金测算、使用和管理
包括资金测算、使用方向、资金监督等方面。
七、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八、支持政策
九、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