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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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委员会、旅游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旅游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名单由各市(州)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共同协商认定,并联合行文上报。

2、申报国家级示范点原则上在已命名的省级示范点和省级园区内。

3、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和旅游局请于201585前,将联合申报文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四份分别报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和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同时附电子版和数据光盘。

联系方式:

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人:张 焰 王艳艳

话:0851-85281029

真:0851-85281029

电子邮箱:gznwnjc163.com

2、贵州省旅游局财务规划处

人:李 曦

话:0851-6810944

真:0851-6810944

电子邮箱:316215325qq.com

附件: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

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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