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名单由各市(州)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共同协商认定,并联合行文上报。
2、申报国家级示范点原则上在已命名的省级示范点和省级园区内。
3、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和旅游局请于
联系方式:
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联 系 人:张 焰 王艳艳
电 话:0851-85281029
传 真:0851-85281029
电子邮箱:gznwnjc@163.com
2、贵州省旅游局财务规划处
联 系 人:李 曦
电 话:0851-6810944
传 真:0851-6810944
电子邮箱:316215325@qq.com
附件: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
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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