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3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2014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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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4年全国农业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名单公布,我省贵州黔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息烽西望山皇室米业专业合作社、遵义市仕清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福泉市康元农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纳雍县百兴镇丰奎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关岭自治县断桥绿华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威宁县谊朋永兴荞制品专业合作社、安龙县农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平县金浪香优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印江自治县板溪镇印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盘县保田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坝县林卡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凤冈县娄山春茶叶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认定为“2014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

  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旨在让被认定的示范社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发挥科学管理水平高、生产加工规模大、产品市场销售好、社会服务功能全、致富带头作用强的示范作用,大力兴办加工流通,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我省13家合作社的成功入选,将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