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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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2015年在农业部开展的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委按照示范创建条件,认真开展组织推荐工作,经严格审核,我省有9个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的通知》(农办加〔20166号文摘要转发给你们(见附件)。

请我省被认定的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单位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发挥科学管理水平高、生产加工规模大、产品市场销售好、社会服务功能全、致富带头作用强的示范作用,大力兴办加工流通,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的通知

2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认定名单(贵州省)

贵州省(9个):

1、贵州平塘县玉水禽蛋专业合作社

2、平坝县万佳农产品贸易农民专业合作社

3、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

4、开阳县楠木渡镇面条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5、黔西县银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6、思南县晨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7、湄潭县落花屯茶叶专业合作社

8、晴隆县花贡镇巨鑫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

9、六枝特区高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