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 (休闲农业)项目初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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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项目工作的领导,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项目初审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肖荣军省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单位:陈海峰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农产品加工处处长

程和平农村服务业处处长

员单位:刘玉国发展计划处处长

财务处副处长

审计处副处长

王丽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副处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王金奇驻委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陈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指导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项目审查工作。

二、提出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项目初审意见,为委办公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扶持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项目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限期整改,涉及到违纪违规现象,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二0一0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