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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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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12]129号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细则》规定,决定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二、考核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书;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其授权的证明文件;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质量体系文件;计量认证情况;近两年内的典型性检验报告2份;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机构将考核申请材料一份交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审查;审查合格的,安排评查专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细则》进行现场考核评审,考核评审通过的,经省农委审定,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并以公告。

请地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具备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时按要求申请考核。

联系人:蔡兴洪

电话:0851-5285157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细则

3、申请书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