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现认定龙里县湾寨乡甲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家单位申报的产地为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其中,种植业产地9个,产地规模3316.81公顷;畜牧业产地1个,生产规模2万头。证书有效期从2012年5月起至2015年5月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三十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