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 认证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建设步伐,提高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效率,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省农委组织开发了“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经研究,决定启用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对启用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
启用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是我委推进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启用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全力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计划到2020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5800万亩、占我省总耕地面积8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00个以上。启用“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系统”,是我省应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初审繁重任务的重大举措,是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启用该系统,有利于实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资料的线上申报、审核,提高认证资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大大缩短审核的时限;有利于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资料无纸化管理,档案更规范,查询更便捷;有利于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大数据管理,认证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更便利。
二、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的应用范围
(一)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上报、审核、颁证。
(二)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审查、部级审核结果反馈。
(三)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查询、统计。
(四)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资料电子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自2017年4月1日起,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审核工作一律通过省无公害农产品系统在线完成。
四、登录使用
(一)注册登录。用户打开火狐、谷歌、IE10以上版本等浏览器,在地址栏键入网址或者IP地址42.123.116.233进入“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系统”主页,在用户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市、县级工作机构用户名省农安站已统一发放。申请主体在用户登录入口点“注册”进入系统管理后台按要求输入申请主体信息注册,注册信息经县级审核通过后后方可登录进行申报。
(二)申报、审核流程。申请主体通过系统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县级工作机构审查合格上报市(州)工作机构,市(州)工作机构审查合格上报省农委,不合格的则退回县级工作机构;省农委审核通过的公告颁证,未通过的退回市(州)工作机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资料电子归档,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主体通过系统提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县级工作机构审查合格的上报市(州)工作机构,市(州)工作机构审查合格上报省农安站,不合格的则退回县级工作机构;省农安站审查合格的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不合格的的退回市(州)工作机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资料经省农安站审查合格的,申请主体根据系统提示准备纸质材料经县级、市(州)工作机构签字盖章报省农安站统一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颁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未通过的,逐级及时反馈至申请主体。具体操作详见《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系统使用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承担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作人员学习并熟练运用该系统。各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机构负责人要亲自督促落实系统的启用工作,确保系统快速启用,不得因启用系统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的进度。县级农业部门要强化服务,对不熟悉网络申报的申请主体要提供帮助,便利申请主体进行申报。
(二)强化管理。各级无公害认证工作机构,应严格遵守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用户名及密码的管理,及时处理系统中的工作信息,不得录入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可从省农委网站(专题专栏--委属单位办事公开单位频道--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服务指南)栏目、以及“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运维QQ群(群号:233039095)下载。系统运行其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农安站联系。
(三)督查通报。省农安站将加强对各地农牧部门应用该系统的督查指导,并在6月对各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忻昱、贺剑;联系电话:0851-85283759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