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黔农发〔2017〕45号)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省农检中心、省药监所:
近年来,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快速发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提供了支撑保障作用。为全面掌握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服务,更好的发挥农业质检体系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农质测函〔2017〕56号)精神,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主要是隶属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农业质检机构,在行政区域上包括省、市(州)、和县(区)三级。
二、调查内容
农业系统质检体系“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省、市(州)、县(区)各级质检机构建设和检测工作情况,详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农委按照《调查表》内容,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市(州)、县(区)级质检机构进行调查,按照《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汇总,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农委。
2.请省农检中心、省药监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报送至省农委。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相关结果将作为我委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
4.《调查表》、《汇总表》需在贵州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人:唐会周、郭晓关;
联系电话:0851-85282712;
电子邮箱:gzncpjg@163.com。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