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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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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资监管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遵义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当前,全省正在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都对做好农资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9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2019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已立案查办农资案件955件,曝光了一批不合格农资,公布了十大草甘膦专项整治案件,启动假劣农资销毁行动,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取得的成绩农村产业革命、质量兴农、脱贫攻坚的要求相比,以及农民群众的愿望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农药、兽药经营许可审核把关不严,不但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基层农资监管人员缺失,监管缺位,执法不力、滥用乱用农兽药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监管能力参差不齐,农资打假工作进展不平衡。根据《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令》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通知如下。

一、严把审批关,规范农资经营

农药、兽药是重要的农资之一,国家实行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农兽药的,需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近期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部分农药、兽药经营企业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农药、兽药监管部门对农药、兽药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排查,对经营能力和条件达不到规定条件的,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依规吊销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由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将函告当地监委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严管监督关,整顿农资市场

近期在检查农资市场中,仍发现部分地区存在无证定点经营和无证游乡串寨小贩经营农兽药等现象,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贵州省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农药、兽药监管和执法人员深入开展秋冬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资市场巡查作用,发现无证、流动商贩经营农兽药的,要及时上报或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从严查处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兽药经营单位或个人向未取得资质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者采购农兽药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三、严查质量关,提升农资水平

截止20199月,我厅相继公布了三批不合格草甘膦等农药名单,要求全省排查,并将不合格农药产品信息通报辖区内农药经营企业等单位,张贴在显著位置,但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许多农资经营户并不知晓。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十大草甘膦专项整治典型案件在农药经营界传播面小,震慑效果不明显。各级农业执法人员和农资监管人员要利用“中国农药信息网”、“微语农药”、“化肥农药助手”、“农查查”、“金龙宝典”“国家兽药综合查询”等工具查询农药、兽药、肥料等农资相关信息。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样检测不合格农药、兽药等农资,要清本索源,从严从重查处,及时上报,全省通报大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不合格农药、兽药的查处,要查明去向,让不合格农资无处容身、无处遁形。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打击一片,对标对表全面完成2019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

省农业农村厅将采取不打招呼检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农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全省通报,并函告当地监委等相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蔡兴洪 0851-85285157gzncpjg@163.com

(二)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孙  强 0851-85285372gzsnwzzyc@163.com

(三)省农业农村厅兽医管理处              

黄  艳 0851-852836731220975639@qq.com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