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主题教育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黔市监食协〔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三部门牵头负责。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五大行动”省级联系人
通知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行动”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整治任务,可直接与相关处室联系人联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办公室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一)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黄轶,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联系方式:0851-85285372。
(二)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黄艳,兽医管理处,联系方式:0851-85283673。
(三)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杨衡,省渔业局,联系方式:0851-85289790。
(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黄艳,兽医管理处,联系方式:0851-85283673。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联系人:唐会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方式:0851-85282712;
(一)至(三)项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联系人:刘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方式:0851-85280922。
二、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请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的构成,组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五大行动”市级负责科室请于每月8日和23日前将本行动整治情况(包括整治进展、投诉举报情况、问题发现查处情况、典型案例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和省级相关行动联系人。
(二)省级“五大行动”联系人所在单位汇总整理全省的情况后,请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将整治情况和统计表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办公室。
(三)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要及时调度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整治情况和统计表,与农业农村部门“五大行动”负责科室报送的情况一起汇总整理后,请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办公室。
(四)2019年11月27日前,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将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查处的案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办公室。
本次报送按照“谁出手,谁盖章”的原则,由主要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日期若为节假日,须节假日前报送。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一)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请于2019年9月29日前在门户网站开设“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栏”,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有官方微信号的同步公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监督。
(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19年9月底前,组织乡镇监管站、村支两委、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乡镇集市、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场、村活动中心等场所将整治内容、本地举报电话等张贴到位,动员群众提供线索,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请于2019年9月29日中午前将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举报方式和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盖章反馈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办公室(寄送或扫描发送)。联系人:刘昌,电话:0851-85282712,邮箱:gzncp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