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3]136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中心),县(市、区、特区)农机(农业、农牧)局(中心):
自今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启动以来,多数市(州)、县严格按照《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认真贯彻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迅速启动,规范操作,强化监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开局良好。但也有少数市(州)、县工作进度较慢,影响了全省总体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规范实施操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开信息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要求,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确保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网上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各市(州)、县务必在本级政府或农业(农机)信息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县级于5月30日前将专栏网址报送市(州),并通过市(州)农业(农机)信息网可以顺利链接;市(州)于6月10日前将专栏网址报送省农委,并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可以顺利链接。二是及时公开补贴信息。市(州)、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实施方案、补贴申请流程图、补贴额一览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补贴工作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经销商和经销点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布。县级每半月张贴和网络公布一次本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县级每月底网络公布一次补贴实施情况,含购机户姓名、住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等信息(不涉及购机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部分)。县级通过网络发布年末公告,公布全年享受补贴农民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并确保5年内能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民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民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县级须于5月30日前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2012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格式见附件)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省农委将每两月检查并通报一次市(州)、县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快实施进度
为确保我省农机购置补贴高效规范实施,省农委将从5月份开始,每月对实施进度排名全省前2名的市(州)和前10名的县,以及排名全省后2名的市(州)和后15名的县予以通报。连续两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须到省农机办说明情况,省农机办将酌情由办副主任或处长带队并请实施进度快的市(州)驻县督促指导;连续三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由所在市(州)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到省农委农机办说明情况,省农委将酌情由委分管领导带队到县督促实施;连续四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省农委将通报文件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实施情况将与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经费挂钩。
截止5月15日,全省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932.5万元,实施比例达15.61%。黔东南州、黔南州实施进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息烽、金沙、雷山、天柱、赫章、观山湖、黎平、平塘、台江、岑巩等10县(区)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实施进度较快。六盘水市、铜仁市、遵义市,兴仁、织金、黔西、江口、余庆、纳雍、赤水、惠水、瓮安、思南、威宁、白云、水城、湄潭、六枝等15县(市、区、特区)进度滞后;南明、修文、红花岗、正安、凤冈、习水、仁怀、普定、印江、大方、荔波等11县(市、区)实施进度依然为0,严重影响了全省实施进度。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特别是实施较慢的市(州)、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和结算审批进度,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三、按时报送资料
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负责收集市(州)和县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简报、贵州省农机质量投诉情况表以及市(州)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按时报送至省农委。省农委每月公布一次报送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实施进度和资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延伸绩效管理重点考核内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