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半年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
根据《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3﹞72号)和《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黔农发﹝2013﹞114号)要求,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经研究,省农委决定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21日对各地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半年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确定情况。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督查农机部门是否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是否采取公开摇号、先后顺序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是否规范公示补贴对象;是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农户购机情况。农户持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和指标确认书自主选择补贴经销商,谈价议价,差价购机(平坝县和盘县实行全价购机)。检查是否有代购、代签情况,是否有农机部门强制、诱导农户购买具体指定补贴机具和只认定个别经销商办理补贴手续。
(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市(州)农机主管部门是否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是否建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四)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各市(州)、县是否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专栏能否与上级部门网站顺利链接;是否及时公开补贴信息(实施方案、补贴申请流程图、补贴额一览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补贴工作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经销商和经销点等)。县级是否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是否每月底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农户购机情况(含购机户姓名、住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等信息,不能公布购机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部分),是否按规定公布2012年度年末公告(含全年享受补贴农民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等信息。市(州)、县公开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时间是否及时。
(五)规范经营情况。各市(州)、县否严格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114号)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是否严格遵守《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是否在经营场所户外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农机补贴产品信息(包括机具名称、型号、标准配置、销售价格、补贴标准、生产企业及“三包”内容)等相关信息,是否诱导农民购置不适用机具,是否在销售时向农民提供购机发票,购机发票上是否备注补贴机具主要配置参数、各级补贴金额和机具销售价格,是否如实填写并告知“三包”内容,是否代办代签补贴申请及结算资料,是否变更补贴产品标准配置,是否搭车售卖其他农机产品和零部件,是否借补贴之机提高产品价格,是否对购机农民开展规范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日常保养事项培训并进行了登记,是否存在虚购套补行为。
(六)补贴产品质量管理情况。检查《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对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
(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各县补贴工作启动时间、资金使用进度、操作流程执行、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各市(州)和县报账材料审核时间、补贴机具核查登记、补贴投诉电话公布、举报投诉登记及调查处理等情况。
(八)廉政风险防控政策落实情况。根据部、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完善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督导检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各项补贴纪律执行情况等。
(九)创新试点开展情况。检查 “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县创新试点方案宣传、操作流程执行、补贴机具核实、购机农民筹资难易、报账材料是否完整、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等方面的情况。
二、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方雷明 成员:韩忠禄
负责铜仁市、黔东南州。
第二组 组长:张荣 成员:余凯
负责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
第三组 组长:戴卫岑 成员:赵昌秀
负责贵阳市、黔南州。
第四组 组长:许劲松 成员:罗翔
负责遵义市、黔西南州。
三、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所负责市(州)的督导检查工作,在6月25日前提交督导检查报告。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每个市(州)重点抽查2至3个县,深入实地督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听取市(州)、县农机主管部门、购机农户和经销商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如实报告,绝不袒护,一查到底,从严处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春季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各检查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督导检查效果。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