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农机办关于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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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机办函201335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关于各地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进度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

根据《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3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136号)要求,我办将各市、县截止930日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进度和830日的进度进行比较,现将有关市、县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及其增幅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930日,全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为78.4%。实施进度增幅较大的市(州)是黔东南(10.89%)和贵阳(10.84%),实施进度增幅前10位的县(区)是乌当(25.02%)、锦屏(24.94%)、绥阳(22.35%)、麻江、凯里、思南、赤水、台江、丹寨、黄平。

实施进度较慢的市是六盘水和铜仁,实施进度排名后15位的县(市、区、特区)是六枝、白云、盘县、水城、纳雍、赤水、玉屏、碧江、黄果树、汇川、紫云、印江、贞丰、晴隆、德江,对以上市、县予以批评。

连续四次实施进度排名后15位的县(市、区、特区)是白云、六枝、纳雍、水城、赤水、印江、盘县。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