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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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农〔2013〕252号

关于调整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及省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机)局(中心):

2012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委以黔财农〔2012〕443号文预下达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3.8亿元。截止2013年10月15日,据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统计,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2.87亿元,使用进度为75.7%,但有部分县使用进度还不到50%,影响了全省进度,预计无法实施完成全年指标。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我省秋冬种生产农户购机需要,根据《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经征求各市(州)、县意见,现将调整后的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见附表)下达你们,请按指标数抓紧组织实施,严格资金监管,确保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完成。

附件:贵州省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调整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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