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的通知
黔农机办函﹝2013﹞52号
关于延长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中心),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
根据目前全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情况,经省农委研究决定:延长我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
中央补贴资金尚未实施、结算完毕的县要抓紧实施、严格核实,严守操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严禁代购代签代办行为,核实时必须见人见机见票,重点核查一人购多台和占用补贴资金量较大的机具,严防此前已补贴的机具重新办理申购手续套购补贴资金,务必做到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