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农机办关于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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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机办函〔2014〕20号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

根据《贵州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4〕43号)要求,我办对各市、县截止6月17日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进度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6月17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为11.59%。实施进度较快的市(州)有黔东南(19.54%)、黔南(17.72%)和毕节(16.26%),实施进度排前10位的县(区)有都匀经济开发区(100%)、镇远(50.49%)、大方(40.22%)、雷山、赫章、荔波、天柱、麻江、金沙、三都等。实施进度较慢的市(州)有铜仁(3.22%)和遵义(4.91%),实施较慢的10个县(市、区)有乌当、黄果树管委会、仁怀、新浦、遵义、沿河、碧江、石阡、瓮安、锦屏等。至今未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有贵安新区,未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县(市、区)有南明、白云、钟山、红花岗、桐梓、道真、习水、赤水、紫云、威宁、江口、玉屏、思南、印江、德江、岑巩。

为加快201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确保农民多受益。实施进度较快的市、县,望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保持优势。实施进度差和未启动的市、县,应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进度,后发赶超。同时,要严守操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务必做到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附件:2014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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