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
黔农机办函﹝2014﹞25号
关于完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机(农业、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结果,现就继续完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立补贴专栏。各市(州)、县农机主管部门必须在本级政府或农业(农机)信息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需建在网站显著位置,方便查找。尚无专栏的市(州)、县应尽快组建专栏,已建立补贴信息公开版块但名称不规范的应立即规范专栏名称。县级须及时将专栏的详细网址(能通过外网直接打开)报至市(州),通过市(州)农业(农机)信息网可以顺利链接。
二、不断完善公开信息。市(州)、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利用专栏公布实施方案、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本年度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申请流程图、补贴工作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经销商等信息。县级每半月公示一次本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每月底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购机户的姓名、住址(不细化到组及门牌号)、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等信息;还应以公告形式公开2013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不涉及购机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部分)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各地要认真完善公开内容,推进补贴政策阳光实施。
各市(州)对县级专栏的建立情况和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见附表),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农委农机办。我办将全面核查各市(州)、县的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年底开展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的依据。
联系电话:0851-5959823电子邮箱:gznjzb@163.com
附件:贵州省2014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