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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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14380

各市(州)农委(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环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公正实施和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现就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要求

按照源头防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完善监督、务求实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围绕现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主动预防,警钟长鸣,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决策民主科学、资金安全运用、补贴顺利实施的目标。

二、 活动部署

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从事补贴工作的科(站)长及工作人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主要领导和从事补贴实施工作的具体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强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讲解补贴政策实施规定、分析违纪违规违法案例等。要强调“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实施”的主题,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工作。要严格农机购置补贴 “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等纪律要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廉洁实施。

全省2014年统一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结算权下放至县级,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最前沿,是农机队伍纪律堡垒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补贴政策操作流程,重点强调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强化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和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组织实施补贴政策的相关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拒腐防变思想意识,树立服务群众、奉献三农的职业操守,以案例为鉴,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三、认真总结

各地要及时分析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成效,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将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补贴政策的廉洁实施和补贴队伍的纯洁自律保驾护航。各市(州)于20141231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总结上报我委。

联系人:余凯 电话:0851-5289706

电子邮箱:gznjzb@163.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