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黔农委函〔2015〕170号
关于暂停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
我委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查时发现,黔东南州岑巩县农户购买的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实际型号、出厂编号与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的机具型号、出厂编号不吻合,涉嫌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销售给农户。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所有型号微耕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地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企业微耕机,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各地不得受理补贴申请、不得结算中央补贴资金。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应将微耕机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商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2015年微耕机补贴情况自查,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向贵州省农委报告。
2015年已受理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微耕机补贴申请的地区(涉及补贴数据见附件),及时开展入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为补贴产品的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和主要配置参数与补贴资料信息是否一致,核查时要见人见机见票,要拍照取证,10月15日前将调查情况报我委。
我委将成立调查组对2015年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微耕机在我省补贴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和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贵州省农委联系处室:农机装备处
联系电话:0851-85289706
电子邮箱:gznjzb@163.com
附件:贵州省2015年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微耕机补贴数据统计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贵州省2015年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 |||||
状态:已购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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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市 |
县 |
机具型号 |
状态 |
机具台数 |
1 |
贵阳市 |
白云区 |
1WG6 |
待结算 |
3 |
2 |
黔西南州 |
晴隆县 |
1WG4 |
待申请结算 |
1 |
3 |
黔西南州 |
望谟县 |
1WG4 |
待申请结算 |
1 |
4 |
黔西南州 |
望谟县 |
1WG4 |
待结算 |
3 |
5 |
黔西南州 |
望谟县 |
1WG6 |
待申请结算 |
1 |
6 |
黔东南州 |
岑巩县 |
1WG6 |
待结算 |
5 |
7 |
黔南州 |
瓮安县 |
1WG6 |
待申请结算 |
1 |
8 |
黔南州 |
平塘县 |
1WG6 |
待申请结算 |
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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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