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行业管理经费(沼气管理与培训经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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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行业管理经费(沼气管理与培训经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7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沼气管理与培训经费2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的政策解读及技术培训;各地农村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与科研机构合作,对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能源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和技术研究。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示补贴对象、核实购机情况、整理补贴资料、建立信息档案、建设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方面的支出。

三、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县、市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逐级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肖高明0851-86892919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0851-85281757

省农委能源处:韦天鹏0851-85299016

省农委农机装备处余凯0851-85289706


附件: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行业管理经费(沼气管理与培训经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安排情况表黔财农[2017]104号:附件(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行业管理经费).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