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财政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鼓励农民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商务厅
2020年7月13日
黔农发〔2020〕58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