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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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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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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已全面开展,经省农委对已受理的申请人法定条件进行核查,部分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申请递补工作,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满额即止、先到先受理”原则,现将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10月15日空缺名额通告如下。

贵阳市(1个)

清镇市犁倭镇街。

遵义市(1个)

湄潭县兴隆镇。

安顺市( 1个)

平坝区马场镇。

毕节市(4 个)

七星关区层台镇、威宁县斗古镇、纳雍县阳长镇、黔西县仁和乡。

铜仁市( 2个)

碧江区滑石乡、德江县楠杆乡。

黔东南州( 2个)

凯里市三棵树镇、镇远县羊场镇。

黔南州(1个)

龙里县洗马镇。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农药经营者可以提交申请材料。


                                                          2018年10月15日

通告 第2号.jpg通告 第2号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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