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四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植保植检站 :
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召开第三十四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的通知》(农技植保函〔2018〕414号)要求,为更好的了解先进植保新技术、新药械及产品,请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参会。
附件: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召开第三十四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的通知.pdf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