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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赴遵义查处农业部通报涉及的不合格农药产品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8日 13:31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吴琼 访问量:7704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检测结果的通报>涉及我省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4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邵昌余研究员、吴琼高级农艺师于5月14-15日赴遵义市对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了核查。遵义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综合执法局、红花岗区综合执法局及部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农业部第二批共抽检农药样品8757个,合格样品7701个,总体合格率87.9%。其中,在我省抽取样品280个,合格249个,不合格31个,合格率88.93%。按农药经营者统计,不合格产品涉及三个市州,其中遵义市8个产品涉及7家经营单位,分别为遵义红花岗区2家企业3个产品,新蒲新区新舟镇2家,2个产品,虾子镇1家企业1个产品。绥阳县和湄潭县各1家经营企业1个产品。

本次查处涉及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舟镇、虾子镇,一共5家企业,6个涉嫌不合格产品。5家企业中有1家企业关门,检察人员约谈了4家企业的负责人,责令当事人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学习,强化对进货来源及产品查验制度并指出了事情的严重性。并指出今后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各级农业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核查过程中,6个涉嫌不合格产品中,4个产品已销售完毕,1个产品进行抽样送检,1个产品核实为合格,具体为通报中的3.2%甲霜·噁霉灵水剂,检测结果合格,但备注“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经核实为登记证持有人变更,该产品为登记证变更前生产,应判定为合格产品。检查过程中,在其中一家经营门店查获到农业生产中禁用农药“农用链霉素”,执法人员现场立案查处。

检查人员对不合格产品核查的同时,查看经营门店的农药经营规范性情况、购销台账、追溯码、农药标签等,销售农药分类摆放、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现场指出经营规范性及产品等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并对农药经营过程中进货资质查验、假劣产品识别、农药连体标签、农药销售风险规避等给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