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全省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召开全省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

5月17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机构改革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加强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履职尽责,保持了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全省农村村民依法建房意识明显增强,宅基地审批机制基本建成,宅基地执法监管机制逐渐完善,宅基地盘活利用逐步显现。

会议强调,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宅基地管理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的有力抓手,主动作为,依法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全过程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多、大、空、杂、违、乱”等问题,以此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宅基地管理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要提高站位干起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统筹谋划,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贯通到底、落地见效。要对标任务动起来,对照宅基地管理目标任务动起来,一步一个脚印咬定目标使劲干。要凝聚合力管起来,做好工作衔接,健全机构队伍,落实保障条件,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出现断档、熄火。要提高能力强起来,不断充实自己,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提高专业素养,补齐工作短板,不断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


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围绕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业务培训。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市(州)、县(市、区、特区),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