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省级辅导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农办经〔2023〕4号)《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省级辅导员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2024年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省级辅导员工作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5日
附件
2024年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省级辅导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通知》(农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加强我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重点加强对我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和服务,强化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开展辅导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章程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注册登记、年报公示、合并分立、歇业备案等业务辅导和咨询服务。
(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经营服务规模,科学规划年度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
(三)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会计、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开展财务会计核算、生产销售等电算化管理,提高经营效能。
(五)指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自愿开展联合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认定和产品自检。
(七)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开展品牌化经营,组织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产品(服务)展示展销宣传活动,拓展网上销售渠道。
(八)指导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者入股等形式办公司,延长产业链条。
(九)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生产经营数据形成融资增信,利用农业保单实现贷款担保,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贷款可得率。
(十)总结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需求调查。省级辅导员开展指导前,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需求调查,摸清新型经营主体存在的困难、发展瓶颈、需要支持的事项等,有针对性开展精准指导。
(二)精准开展指导。按照新型经营主体需求或申请对新型经主体开展合作社章程、管理制度、产业发展、市场营销、产品认证、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指导,各辅导员可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安排开展指导,每季度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等不低于3次,并填写《贵州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工作记录表》。
(三)季度分析研判。每季度,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组织开展1次集中指导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实地走访、上门服务、研讨座谈等方式开展指导。辅导员总结交流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对下季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省级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指导活动。
(四)开展年度总结。年末,召开全年辅导员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本年度辅导员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工作,开展省级辅导员考核和评优。综合考虑辅导员服务主体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及主体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辅导员工作绩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负责辅导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专门人员,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及时开展成效统计、跟踪工作进展和定期工作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安排专门经费,保障每季度集中指导活动的开展,各省级辅导员开展指导活动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对于优秀辅导员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各辅导员在开展工作期间可随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
(四)做好考核评价。年底前,开展辅导员开展绩效评价,综合考虑辅导员联系服务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主体满意度等,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综合衡量辅导员工作绩效。强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和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
附件:贵州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工作记录表
附件
贵州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
工作记录表
辅导员姓名 |
辅导方式 |
辅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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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对象名称 |
联系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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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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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情况: | |||||
辅导对象满意度: 负责人签名: |
注:1.辅导对象填写内容为xx县(市、区)xx乡(镇)xx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名称。
2.辅导内容填写《工作方案》中“工作内容”中的1项或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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