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县级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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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全省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创新试点的通知》(黔农发〔2024〕25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创新试点,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息烽县等14个县(市、区)为创新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现请各试点县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审批(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肖冀霞,电  话:0851—85283026,邮箱:gznhjzc@163.com)。


 附件:1.××县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全省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创新试点名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县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24〕24号)要求,大力推广作业监测终端应用,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 号)要求,以推进智慧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作业监测终端应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项目实施和管理,将监测数据和作业轨迹等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补贴发放资料繁琐、监管难度大、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任务

以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支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为依托,投入**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万元),重点支持**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台作业监测终端运用,其中:插秧机**台,**机**台......;要通过作业监测终端运用,重点收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所需数据、作业轨迹等资料,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示范引领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完成监测任务面积占项目任务面积的   %。

三、试点内容

(一)推广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大力推广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农机、机手、农事作业数据库,实现全县服务主体互联互通和县域范围内农业机械的实时监测、协调指挥。同时,不断延伸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农机采购配送、田间作业服务、信息化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

(二)推广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利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以粮油生产为重点,聚焦关键薄弱产业,在作业机械上装载作业监测终端设备,用于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各个环节,每推广1台作业终端设备按农机购置补贴标准予以补助,2024年底全县作业终端总量达到**台,逐步实现作业管理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指标见附表)。

(三)加强数据收集和运用。要根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要求,收集作业过程中的数据和轨迹,通过全省统一管理平台一键导出、打印作业信息、作业轨迹、作业照片及统计报表,为服务主体提供定位监控、面积统计、质量核查、数据分析、信息管理等精细化服务,使项目实施程序更简化、数据更优化。

(四)其他试点内容(各县结合实际补充)。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X月X日-2024年X月X日)。制定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动员乡镇根据要求选择项目实施地点、确定实施面积等事项。

(二)项目申报(2024年X月X日-2024年X月X日)。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全省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创新试点的通知》要求,由乡镇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三)组织实施(2024年X月X日-2024年X月X日)。项目实施主体对照《贵州省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24〕24号)要求,配套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四)县级抽验(2024年X月-2024年X月X日)。经乡镇、村核实服务情况后,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抽验,将抽验数据与作业监测终端收集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并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五)资金拨付(2024年X月-2024年X月X日)。抽验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六)项目总结(2024年X月)。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整理相关档案资料,作好迎接上级绩效考评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作好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县财政部门要作好项目实施补贴政策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实施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抓好项目实施。实施项目乡镇(区)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宣传,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为创新方式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营造出良好环境。

(三)加强示范推广。要广泛宣传推广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的优势和做法,相互借鉴和创新推广模式,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典型样本示范推广。

(四)严格监督管理。按照财政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切实加强试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作业监测终端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技术参数

频率:BDS B1

数据更新速率:≥1Hz

水平定位精度:<2.0m

测速精度:<0.2m/s

存储温度:-20℃~80℃

工作温度:-10℃~65℃

跟踪灵敏度:≤-154dBm

工作湿度:(10%~93%)RH

捕获灵敏度:≤-144dBm

防护等级:IP67

功能要求

可直连“省级农机管理信息系统”

可上电自动开机,断电自动关机

具备机具无线识别功能,可自动识别作业类型

具有“断点续传、盲区补传”功能,在无GPRS信号时,数据本地自动保存,在GPRS信号正常时保存数据自动上传

作业面积精度≥97%,作业深度误差≤3cm

支持扩展双摄像头,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

具有远程调试、升级、故障检测功能

认证要求

需获得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需获得国家农业机械试验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2

全省运用作业监测终端辅助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创新试点名单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支持重点产业

1

贵阳市

息烽县

水稻、玉米、油菜

2

清镇市

水稻、玉米、油菜

3

乌当区

水稻、玉米、油菜

4

修文县

水稻、玉米

5

贵安新区

水稻、玉米、油菜

6

遵义市

播州区

水稻、玉米、高粱

7

六盘水市

六枝特区

水稻、玉米、油菜

8

盘州市

水稻、玉米、油菜

9

安顺市

平坝区

水稻、油菜

10

铜仁市

印江县

茶叶、水果

11

黔南州

长顺县

水稻、油菜

12

惠水县

水稻、小麦、油菜

13

黔东南州

岑巩县

水稻

14

黔西南州

普安县

水稻、玉米、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