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财政退耕还草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3]62号
黔西南州财政局、畜牧水产局: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13年退耕还草资金4780万元下达你们,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2013年晴隆县20万亩退耕还草工程政策土地补助(政策补助每年239元/亩:其中粮食折现210元,现金补助20元,粮食调运费9元)。
二、你州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报账制,严格专项政府采购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进行项目审计,审计结论是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根据项目进度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