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94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4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资金3825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收入列2021年“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支出列2021年“2130148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用于补助各类经营主体实施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池塘养殖标准化建设、水产品加工流通提升等相关支出。
三、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县级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廖中华0851-85280243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财政厅农业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5日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