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2〕247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坝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84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的通知》(黔农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9200.01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下达你们,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
一、本次下达资金包括汇川区、湄潭县等6个县(市、区)2020年实施的已完成整改并经省级抽验复核合格的23个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50%奖补资金2179.87万元,以及开阳县、红花岗区等22个县(市、区)2021年实施的22个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50%奖补资金7020.14万元,以上合计9200.01万元。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奖补资金,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严禁挪用国库库款。
三、请项目县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坝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84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安排明细表
3.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附件3: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x
附件2:2022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安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