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3〕101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9号)要求要求,2023年提前下达的耕地轮作试点项目资金调整部分资金用于扩种油菜任务。经研究,现将《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的通知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17号)中安排给你们的耕地轮作试点资金和工作任务收回,通过2023年下达正负指标完成调整,绩效目标相应调减。具体调整后资金安排清单、绩效目标任务将另行下达。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资金收回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资金收回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