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现代农业巩固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我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实施2023年现代农业巩固提升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提升特色产业效能、优化设施农业布局、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重点,积极培育产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巩固提升和转型升级,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支持范围
现代农业巩固提升项目主要支持各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种养殖基地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储备和加工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流通及乡村服务建设,农业品牌打造等。
三、支持对象
支持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一)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主体及主要负责同志最近五年内不存在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尚未了结且实质性影响经营的涉法涉诉等情况;未列入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批名单,且3年内没有因财政、环保、税务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理处罚。
(三)申报主体具有明确的主营业务或主导产业,产业基础牢、市场前景好,具有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四、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应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聚焦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一)申报项目应当与申报主体主营业务一致,项目建设背景要明确,以市场为导向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规模要合理,项目建设内容要具体,项目建设标准要清晰。
(二)申报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500万元,项目资金测算要有理有据合理,项目概算要明确到每个细项建设内容。
(三)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半年,原则上3个月内项目实施进度达到50%以上。
(四)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再重复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程序。各地在推荐项目过程中,要向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县予以倾斜。综合选择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编制项目申报方案(代实施方案),方案经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以市(州)级为单位汇总后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PDF格式)于9月14日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陈文怡;联系电话:85283228;电子邮箱:gzsnynctjcc@163.com)。
(二)指标分配。根据项目总体资金预算,本次项目各市州(贵阳贵安合并申报)申报个数均不超过5个,超报不予受理。
(三)竞争立项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项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进行评审论证,综合评审情况、省级资金额度等情况,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及资金额度。并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四)项目批复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批复项目方案并下达项目补助资金至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由各地监管项目实施并按进度拨付资金。
附件:贵州省2023年现代农业巩固提升项目申报书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