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等经费的通知
省乡村振兴局: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程序,现下达你部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1044.36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世行还贷资金)4262.31万元,合计5306.67万元,具体科目、金额、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预算执行,加强专款专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存量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申请和项目实际进度,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挪用国库库款。
附件:1.2023年项目支出下达表
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专项工作经费)
3.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世行项目还款)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