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2024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采购内容: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23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7项资金绩效自评复核评价。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省内不少于28个县区)
(五)预算金额:25万。
二、供应商资格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二)特殊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其中一类资质条件即可: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截图;
2.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4.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工程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备案登记证明;
6.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相关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投标文件内容
(一)报价文件:投标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
(二)资格性文件:一般资格、特殊资格材料证明文件;
(三)技术文件: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包括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类似业绩等);
(四)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定标方式
审查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综合考虑投标人情况确定中标人,比选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低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合同,公示后产生异议的,另行按程序重新采购。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请意向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叁份,密封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15日17:30前送达省农业农村厅(贵阳市延安中路60号)北楼510室,封面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281253。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