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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 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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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202511

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经研究,现将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实际种植大豆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可采取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补助或机播机收等社会化服务补助,也可采取资金补助,或三者结合的方式,具体补助方式由县级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采取资金补助的,要加强对种植面积的核实,依法依规公开补助资金发放信息,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直接发放补助。省级按100元/亩(折净大豆)对各县生产任务进行资金匹配,对于实际种植面积大于生产任务的,由县级根据实际面积测算后进行补助,确保大豆种植补助全覆盖。

二、请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416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各地要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报备资金使用方案。各地于资金文件下达后3个月内制定本地区年度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州),经市(州)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各地通过竞争申报获得省级补助资金的,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督促项目县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取得工作实效。各地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122

附件1: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xls

附件2: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