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 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5〕101号
遵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5〕1号),为支持你市做好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资金预算下达你市,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金额2000万元,本次下达50%立项资金1000万元,剩余50%立项资金1000万元于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按程序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为遵义劳仑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蔬菜育苗温室、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温室、配套催芽室、播种机、嫁接机、气候箱等育苗设施设备,园区水、电、路等基础工程建设等支出。请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4〕16号文件附件1)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二、抓紧项目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在第一批资金下达后,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督促蔬菜种苗培育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