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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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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2025165


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51为支持你县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研究,现将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预算下达你县(市、区),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列202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416号文件附件1及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各市县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二、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各地要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督促项目县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各地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1211

附件1: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