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多措并举”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
为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科学决策、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堵塞内部管理漏洞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省农委采取“三个强化”“四个梳理”“五项措施”,近期,建立完善了23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系统、有效的内部监督、审计、考评体系。
一、“三个强化”高效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农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内部控制专题会议、培训交流、征求意见、问题反馈等多种形式传达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建设方式、工作措施等,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内部控制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基础评价。在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之前,全面梳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风险和其他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了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二、“四项梳理”全面构建内部控制体系。一是梳理职能职责。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省农委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全面梳理明确,科学合理设置部门岗位及职责。二是梳理制度办法。根据各部门职能,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办法、规定,对需修订的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工作有制度,业务有规范。三是梳理决策机制。建立集中决策机制,对行政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采取集中决策制度。四是梳理业务流程。对预算管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收入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公务车辆、公文处理等业务管理流程进行逐项梳理,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五项措施”有效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一是分事行权。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二是分岗设权。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三是分级授权。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四是定期轮岗。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五是监督评价。建立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派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打招呼、常提醒等方式,督促省农委领导班子和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照《省农委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省农委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加高效和规范。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