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赴威宁县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按照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落实”活动“十个一”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11月29日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主任高松、中心党支部书记李昊赴威宁县开华街道梨银村,向镇、村党员干部代表、驻村工作队和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毕节市、威宁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高松主任从深刻把握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牢记使命担当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高松、李昊一行在群众家中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
高松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原原本本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返贫监测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威宁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三是抓好脱贫攻坚人口增收工作。要把农民增收工作落实好,稳住工资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特别是要把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好,按照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带动群众增收。
高松一行还对脱贫户李启宗进行了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