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近期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应是具有委属事业单位(参公除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岗位的人员不能申报,对于双肩挑承担专业技术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具体选拔条件详见附件。
二、程序及要求
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形式,报名推荐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导同意。请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表格、电子数据文件和佐证材料等交委人事处,经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人事处 宫茜 0851-85283647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doc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