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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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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2692
  •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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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近期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应是具有委属事业单位(参公除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岗位的人员不能申报,对于双肩挑承担专业技术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具体选拔条件详见附件。

二、程序及要求

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形式,报名推荐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导同意。请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表格、电子数据文件和佐证材料等交委人事处,经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人事处 宫茜   0851-85283647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doc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