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人事人才 » 人事工作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79791
  •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5〕5号),我省将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一)乡村产业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打造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推动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助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等内容,举办培训班3期。

1.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专题班(2期)。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围绕绿色和特色农产品种养、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乡村特色手工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专题培训班(1期)。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中的女性骨干、农村妇女创业带头人等。围绕创业政策利用、带农发展富民产业、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农村妇女素质提升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妇女联合会落实。

(二)乡村治理主题。围绕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和能力水平提升,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村“两委”成员、到村任职选调生等为重点,聚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等内容,举办培训班5期。

1.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专题班(1期)。主要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2.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专题培训班(3期)。主要面向边疆民族地区的村“两委”成员、党员骨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农”政策、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乡村干部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3.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专题班(1期)。培训对象为到村任职选调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品牌建设、国情调研方法、群众工作方法、选调生到村工作实务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上述2类主题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以帮助学员开阔视野、学习政策、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设置公共课、专题课、特色课。

1.公共课。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政策解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任务,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课程。

2.专题课。结合相关主题,开设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发展、创业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运营、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规划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乡村治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涉农法律法规、国情调研方法、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

3.特色课。结合我省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区域产业发展和人才成长需求,采取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

(二)培训形式。在“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培训模式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培训、展示对接、跟踪服务、示范引领等环节,搭建人才培养、聚集、服务的多元化平台。

1.集中培训。由专题讲座、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四个板块组成。专题讲座板块主要由有关专家学者和农业农村部门同志等围绕相关专题进行授课。经验传授板块安排培训基地负责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全国十佳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代表等介绍自身发展历程、传授有关工作经验。现场教学板块组织学员实地学习先进典型、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发展成果等,并进行现场交流访学。交流研讨板块围绕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学员之间以及培训基地负责人、优秀带头人交流讨论。

2.展示对接。组织引导学员围绕培训主题,在培训期间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发展路演、基层党建亮点分享等活动。邀请政府部门、农业科研院校和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的负责人参与相关活动,与学员互动交流,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学员围绕产销、信息、技术、项目等领域开展合作对接,促进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跟踪服务。培训基地组织对参训学员持续跟踪服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了解训后各方面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汇总宣传优秀学员典型案例。鼓励将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充分衔接,促进双方学员相互交流、共谋发展。

4.示范引领。引导、指导学员训后学以致用,通过领办合作社、提供农事服务、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咨询、营销对接、共创品牌等方式,与周边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紧密的资源共用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在联农带农方面起到更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指导培训基地充分运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发挥更广泛的人才示范培训、创业指导、孵化服务等作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5年9月至11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共组织12期培训(核桃坝村8期,省外4期),每期培训时长均为7天(第一天报到,第七天返程)。

(二)培训地点。省内: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省外:湖南老街村、云南大营街社区、广东平甫村、江西凤凰村。

四、组织管理

(一)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主题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做好统筹督促指导和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和管理培训基地管理、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并落实好课程设计、师资聘请等环节。

(三)各市(州)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学员选调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遵义市、湄潭县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培训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湄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村培训监管及具体考核工作。

(四)核桃坝村负责培训班组织、经验传授、学员监督管理、培训测评、档案管理、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参与培训组织管理的各单位和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培训纪律,坚持勤俭办学,防止铺张浪费,要高度重视学员管理工作,认真参照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学员管理责任,将《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纳入每期培训班学员手册中,完善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学员,确保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不无故旷课、不擅自离校、不饮酒和相互吃请,培训基地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备案,在培训期间要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和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学员人身财产安全。

(二)规范学员选调管理。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担起责任,做好学员选调参训管理等各项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5个方面。

1.各学员选调部门要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把关,选派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人员参训。要注意发挥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增强学员选调的代表性和精准性,合理考虑区域、交通、语言等因素。不选派近3年参加过相同主题培训的人员。

2.各学员选调部门应于开班前一周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审核。已选调学员如有变动不能及时参加培训,当地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调整参训学员,并向省级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报备(严禁非选调学员陪同参训)。各学员选调部门要与培训基地及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参训学员报名、接站和报到等事宜(附件3)。

3.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提前通知参训学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学员需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到村任职选调生还需携带一篇在村期间撰写的国情调研报告,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电子稿)。学员在参训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自己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所有参训人员需携带运动鞋和运动服。

4.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派出领队,统一组织学员参训。领队负责参训学员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的组织管理。

5.培训基地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应急预案,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备案,在培训期间要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和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用于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训前需求调研、训后跟踪服务管理、考核验收等费用。湄潭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填报更新信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四)严格规范报账程序。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村的食宿费、培训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领队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请参训学员保存好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按标准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寄回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据实报销,由培训基地将费用汇给学员。请在培训结束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周泽晓,联系电话18275307946。

(二)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沈仙萍,联系电话:15885348898,电子邮箱:598404104@qq.com。


附件:1.各市(州)学员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3.贵州省核桃坝村领队人员安排表

4.贵州省外调训领队人员安排表

5.贵州核桃坝村培训时间安排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815

附件1

各市(州)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州)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及班次

主题

参训人数

(人)

备注

1

10月19 日—10月2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4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0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 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1月16日—11月22日

江西凤凰村

乡村治理(效能)

8

28人

2

10月26日—11月1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5期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1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20日—10月26日

湖南老街村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5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10

正安务川县各5人。

46人

11月9日—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治理(驻村)

20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20日—10月26日

湖南老街村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0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5

水城区5人。

45人

4

11月9日—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5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19日—10月25日

云南大营街社区

乡村建设(规划)

10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10

关岭、紫云县各5人。

45人

5

10月26日—11月1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5期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29

纳雍17人、威宁12人

11月9日—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治理(驻村)

29

纳雍17人、威宁12人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5

11月16日—11月22日

江西凤凰村

乡村治理(效能)

12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20

纳雍赫章威宁织金县各5人。

105人

6

10月19日—10月2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4期

乡村治理(提质增效)

30

11月9—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治理(驻村)

11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5

10月19日—10月25日

云南大营街社区

乡村建设(规划)

15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10

沿河、松桃县各5人。

81人

7

9月7日—9月13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1期

乡村治理(边疆)

35

11月9日—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治理(驻村)

25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20日—10月26日

湖南老街村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3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20

锦屏榕江从江县、剑河县各5人。

103人

8

9月7日—9月13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1期

乡村治理(边疆)

30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20日—10月26日

湖南老街村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2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10

罗甸三都县各5人。

62人

9

西

9月7日—9月13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1期

乡村发展(边疆)

35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

10月19日—10月25日

云南大营街社区

乡村建设(规划)

5

9月22日—9月28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帮扶)

15

晴隆望谟册亨县各5人。

65人

合计580人

附件2

参训人员报名表

填表单位(盖章):                                               拟赴培训村及班次:

(州)

(区)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所在村详细地址

职务

手机

联络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贵州核桃坝村领队人员安排表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及

班次

培训主题

培训人数

工作人员

备注

1

9月7 日—9月13 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1期

乡村治理

(边疆)

贵州省100人

领队:(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农业农村局

黔东南35人、黔南30人、黔西南35人

2

9月14 日—9月20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2期

乡村治理

边疆

贵州省100人

领队:(云南)农业农村局

云南100人

3

9月21 日—9月27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3期

乡村发展

(妇女)

100人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4

10月19日—10月2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4期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贵州40、重庆60人

领队:(贵阳、铜仁、重庆)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贵阳10人、铜仁30人、重庆60人

5

10月26日—11月1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5期

乡村发展

(提质增效)

贵州40人、云南60人

领队:(遵义、毕节、云南)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遵义11人、毕节29人、云南60人

6

11月2日—11月8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6期

乡村治理

(边疆)

贵州省100人

领队:(云南)农业农村局。

云南100

7

11月9日—11月15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7期

乡村治理

(驻村)

贵州省100人

领队:(安顺、六盘水、毕节、黔东南)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安顺15人、六盘水20人、毕节29人、铜仁11、黔东南25人

8

11月16日—11月22日

贵州核桃坝村第8期

乡村治理

选调生

贵州省100人

贵阳市10人、遵义市10人、六盘水市10人、安顺市10人、毕节市15人、铜仁市15人、黔东南州10人、黔南州10人、黔西南州10人

800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200人、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300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00人、到村任职选调生100人)+贵州省妇女联合会100人。


附件4

贵州省外调训时间、人员安排表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及

班次

培训主题

培训人数

工作人员

备注

1

9月 22 日—9月28 日

广东平甫村

乡村治理

(帮扶)

贵州省100人

领队:省、市县组织部或农业农村部门

20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5人。

2

10月19 日—10月25日

云南大营街社区

乡村建设

(规划)

贵州省30人

领队:省、市县组织部或农业农村部门

安顺10人、铜仁市15人、黔西南州5人

3

10月 20 日—10月26 日

湖南老街村

乡村发展

(提质增效)

贵州省50人

领队:省、市县组织部或农业农村部门

遵义15人、六盘水10人、黔东南13人黔南州12人

4

11月16 日—11月22 日

江西凤凰村

乡村治理

(效能)

贵州省20人

领队:省、市县组织部或农业农村部门

贵阳8人、毕节市12人

200人【(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党支部书记100人、乡村治理(效能)20人、乡村建设(规划)30人、乡村发展(提质增效)50人】。

附件5

贵州核桃坝村培训时间安排表

班次

时间

主题

人数

第1期

9月7日-月13日

乡村治理(边疆)

100人(贵州)

第2期

9月14日-9月20日

乡村治理(边疆)

100人(云南)

第3期

9月21日-9月27日

乡村发展(妇女)

100人(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第4期

10月19日-10月25日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00人(贵州40、重庆60 )

第5期

10月26日-11月1日

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100人(贵州40、云南60)

第6期

11月2日-11月8日

乡村治理(边疆)

100人(云南)

第7期

11月9日-11月15日

乡村治理(驻村)

100人(贵州 )

第8期

11月16日-11月22日

乡村治理(选调生)

100人(贵州 )